厦门市人民政府

综合清洁服务 | 2024-06-23 12:18:55

  非常感谢叶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您好,经查实,该项目为园林项目,由市政园林部门监管,初步了解,项目目前在建,尚不具备竣工结算办理条件,我局会将此情况转市政园林部门。如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及时向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不属市建设局负责,建议向资源规划部门、湖里区政府咨询。

  您好。请问城中村改造,中远期拆迁的时间能更具体些吗,想租店的人员如果知道具体时间,才更好谈租期、装修投资规模。湖里区殿前街道塞上社区具体拆迁时间已规划了吗。谢谢。

  投诉受理后,投诉人为主是耐心等待和做好配合。市建设局会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是调查。通过调阅资料、约谈涉事企业、发函询问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有关情况。

  二是调解。组织召开协调会,听取相关责任单位的陈述和申辩,查摆事实、分清责任并充分协商。这个环节可视情况聘请专业律师或邀请行业专家参加。

  三是处置。根据调查和调解情况,形成处理意见,经研究同意后,发送给投诉人及相关责任单位。若拖欠工程款经查属实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依法依规查处。当事人双方存在严重分歧,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投诉人能够最终靠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投诉人应为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投诉书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你好,市管项目主要有两个渠道,你可以拨打工程款清欠服务热线先行反映问题,电话是,或者你也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市建设局清欠办窗口反映,地址: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一楼。区管项目请大家到各区建设局反映。

  一方面,我们会积极协调当事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进展支付款项,欠款单位原则上应立即安排款项进行拨付,确有困难的,应主动洽商被欠款单位,制定款项拨付计划,取得理解和支持,建议被欠款单位视情况启用工程款支付保函。此外,如果双方有结算上的分歧,我们也会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先行落实无分歧部分款项,有分歧部分通过后续的沟通解决,也可以到市造价部门寻求指导和帮助。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引导相关方抓紧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对于上面讲述的情况,我们始终是坚持快查快处、严查严办,按规定采取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记录、行政处罚等措施,或联合人社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调高工资保证金系数等措施。其中,属于地产类项目的,将把有关情况通报住房管理部门,属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的,坚决向其上级单位通报其在厦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针对存在久拖不决、数额较大的欠款问题,市建设局会采取什么措施让我们追讨呢?

  前面介绍的“1+1+4”工作机制提到了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职责分工,房建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处置,拖欠工资由人社部门负责处置。对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处置工程款拖欠和工资拖欠。同时我们发布的管理文件也明确各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同时,人社部门依法查处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欠薪案件后,查处结果抄告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协助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记录不良行为;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程款支付,并将欠薪情况抄告相应的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查处。

  我们还通过整理分析清欠台账,梳理拖欠隐患项目清单,已经集体约谈了欠款欠薪隐患较为突出11个项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一步强调岁末年初清欠工作任务和要求,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要亲自部署、全力推动落实。相关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共同签订了清欠“军令状”。

  我们通过官网公告、微信群通知、实地宣贯等方式覆盖我市全部768个在建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从反馈的排查结果看,总体形势基本可控,有一定的问题的项目我们也已清单化,及时进行差异化监管,妥善处置有一定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岁末年初,是欠款欠薪矛盾高发期,作为政府部门,维护好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从去年11月开始,就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欠专项行动,要求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组织专业分包、施工劳务、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等全部参建单位(个人)按合同关系,主动逐级排查拖欠与被拖欠情况,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一是我们以走访、培训、政策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宣传“1+1+4”系列清欠制度体系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1年就累计发放清欠宣传手册1500本,覆盖企业600多家。

  二是参加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由市建设局报送的《摸排拖欠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案例获得89.9万票的网络投票,获评“十佳优秀案例”。

  三是借助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我们组织拍摄了短视频《化身“超人”!他们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在央视新闻移动网、抖音等13个短视频平台刊发,全网累计点击量达到31.7万。

  宣传工作对于推动行业发展至关重要,好的政策、做法需要社会充分的认知,那么关于清欠方面的政策,厦门市建筑局平常是否有进行一定的宣传呢?

  另一方面,我们最大限度地考虑近两年由于新冠疫情和建筑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尽可能出台政策对冲影响,比如,我们动态调整人工费指数,疫情爆发期间及时发布应急工程人工费指数,出台应急抢险工程计价办法,为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了计价依据,从源头规避应急工程建设价格纠纷;落实住建部精神,将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一方面,我们发动建筑行业力量,积极融入疫情防控。前年和去年我局都牵头推进了负压病房改造任务,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肯定;还有去年9月份,我们发动全行业参与隔离点改造,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全市120多家建筑业公司参与了洋唐保障房三期等9个隔离点(约2万套)的改造工作,参建工人约2.5万人次,这里要向参与上述工作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勇于担当;去年国庆,我们还发动建设行业全员参与第六轮核酸检验测试,一天时间发动1200多家企业、10万多人参与,应该说十分不易。

  新冠疫情的反复变化,给全社会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和挑战,从我们不难发现的情况看,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和建筑企业未来的发展也是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们也是积极应对。

  三是规范工程进度款拨付周期的管控,我们联合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进度款拨付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原则上实施工程单位从申请款项到拨付至其账户时限不超过45天”的刚性规定,确保工程款能够及时到位。

  二是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严格落实,我们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支付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社会投资项目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基础上持续推动财政投融资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贯彻执行,相当于给工程款拨付上了一份保险。

  你讲到了点子上,做好工程款清欠,源头预防是关键,市建设局着力从源头化解工程款拖欠隐患,标本兼治,更重治本。去年我们也是针对性出台政策,比如:

  一是出台政策明确建设项目可调价主材类别和认定标准,强调实施工程单位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超过的应予以调整。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承发包双方合理分担建设项目主材价格受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实施工程单位合理权益,实施工程单位的权益得到保证了,欠薪的隐患也会得到消解。

  相较于解决暴露出来的问题,厦门市建设局是否有设立一些主动预防的举措吗,或者设立一些针对性的政策?

  三是依托常态化的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将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检查、督促促进行业管理规范有序。

  四是充分运用行业监督管理手段,对拖欠隐患较大的项目进行差异化监管,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对问题较突出的企业采取约谈、督办、记录不良行为或曝光等手段进行惩戒。

  二是设立清欠协调服务窗口,受理来访咨询、投诉,承办市公共安全管理中心、市信访中心等部门移交的拖欠案件,不定期开展工程款纠纷调解。

  2021年全年,市建设局累计受理并办结工程款纠纷案件23件,涉及金额约3273万元,结案率100%。相比2020年,受理拖欠工程款案件数同比下降28%,解决欠款金额同比增加110%。总体上,工程款拖欠纠纷能够保持快速动态清零,整体形势稳定可控。

  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大概明白了,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主要是由我们的建设部门为主负责处理,工资拖欠主要以人社部门为主负责。能否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去年一年,厦门市建设局在清理拖欠工程款的主要成效情况?

  自2021年7月份实施以来,建设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各司其职,落实首问负责制,逐步加强分工配合。据不完全统计,欠款欠薪案件处置效率得到较大程度提高,结案时间缩短20%以上。这项做法也被省住建厅认可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第三个“4”即4项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工程款处置等主动创稳工作机制的通知》,涵盖拖欠工程款处置、投诉处理、欠款欠薪应急处置以及配合根治欠薪等4个工作机制,分别对相关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第二个“1”是1个机制保障,联合人社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清理拖欠工程款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以及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通过规范、有序、高效、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应对突发性、件的处置能力。

  第一个“1”是1个组织保障,由主要领导担任房建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分工,为构建清欠工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欠款欠薪确实是工程领域长期以来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国性的大难题。这里面,如何让建设部门与人社部门配合更协同,处置更有效,是我们从始至终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大家都希望通过建章立制,发挥统领工作的纲领性作用和政策护航创稳作用,提出了“1+1+4”清欠制度体系,作为日常清欠工作开展的指南。

  我们注意到,去年,厦门市建设局开展了大量工作,其中包含了一项“1+1+4”机制,能否请您跟我们介绍一下,谢谢!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建筑领域的工程款清欠工作,事关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与我们大量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文语先生做客政府网,介绍我市房建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相关联的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