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购进质料农产品部分毁损该怎样做账?

业界资讯 | 2024-06-18 08:05:40

  购进的农产品加工成植物油,发票上注明买价52400,损毁30%,问准予抵扣的进项额怎样算(税率9%)?

  2.获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征收率为3%专票的,可根据不含税金额×9%核算抵扣税额;假如获得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专票,只能按照票面显现的税额抵扣;

  3.获得农业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开具的农产品免税发票,可根据发票金额×9%核算抵扣金额;

  4.向农户直接收买并由企业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买发票的,可根据票面金额×9%核算抵扣金额;

  留意:农副产品收买发票,只能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者个人开具,不能向从事农产品贩卖的商贩和农人专业合作社等开具。

  假定是获得农业企业、农人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开具的农产品免税发票,或向农户直接收买并由企业自行开具农副产品收买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52400×9%=4716元。

  按照规则,企业购进的货品假如是“非正常丢掉”形成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现已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则,非正常丢掉,是指因办理不善形成货品被盗、丢掉、腐烂蜕变,以及因违背法令和法规形成货品或许不动产被依法没收、毁掉、撤除的景象。

  因而,关于由于自然灾害形成丢掉的,比方地震、洪水、飓风等形成丢掉的,是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阐明:人的要素形成的丢掉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在大多数情况下要相关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补偿。

  阐明:自然灾害等要素形成的丢掉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可能有保险公司补偿等。